房东的一些常见违法行为

五月 2020

房东老王度假回来却面临罚款和指控- 案例分析

这次回国度假,老王不仅被罚款还成了被告。
其实,老王回国过年或出国度假很多次了,通常都在一个月以上。他有几套房,亲自管理,自住一套,其余出租。老王收房客们押金,要么现金,要么转账,也从未把收到的押金存缴给押金中心(Bond Centre) 代管。只是这次老王不在时,其中一个房客决定不再续约,但却联系不到老王。除了无法进行退房前的例行检查外,房客在咨询押金中心时,还被告知没有该房客的任何存缴记录。

该房客认为自己权益受损,对老王提出诉讼,除了请求法官勒令房东退还押金外,还要求法官根据民宅租房法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)针对房东非法行为进行处罚:

- 第 16A 条规定,房东不在新西兰境内连续超过 21 天,必须委托一位房管代理人或专业管理公司;

- 在条目二中第 19 条规定,房东有责任在收到租客押金(Bond)后,需存缴押金中心保管。

面对这两项指控,老王无从辩解:他没有上缴押金是事实,不在新西兰境内连续超过 21 天也是事实。因此,老王的行为已是法律认定的非法行为。


法庭分析

- 老王没上缴押金情节严重,因为他不只有一套出租房;
不在新西兰境内导致无法即时对出租房做退房检查,延误了退还房客押金的时间;

- 老王既是房东,就有责任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,依法尽房东的责任和义务。

最后法院判处,除了要退还给房客全额押金外,老王还须赔付NZD$550罚款给房客;而违反第 19 条没有上缴押金部分,老王须支付NZD$750罚金给房客。一共赔了 NZD$1300 !

从前,老王一直自信有能力管理房产,觉得没必要花钱请管理公司打理。的确,在新西兰,本地房屋租赁法律并没有规定房东必须委任专业的租赁公司来管理。因此,有不少房东也和老王一样,选择自己来管理房产。可是,正如老王的“不幸遭遇”一样,如果不了解本地房屋出租相关法律,很容易陷入不必要的纠纷。


Crockers专家分析

根据民宅租房法,有哪些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的呢?
无租金收入记录;无房客缴租记录;种族歧视;泄露房客隐私;房东非法入等。敏感话题:如房东已违反以上两项规定,租房仲裁法庭勒令房东缴付不超过一千元罚款给房客。各位房东大人们必须要清楚:法律所裁定的不法行为不会只因房主“不知道/不清楚” 就可免责的。因法律明确地规定,如已侵犯法律认定的违规行为并成为既定事实,至于您的初衷与初犯,已经不那么重要了。

当然,如果您的房产是由专业的管理人在管理,那么以上内容就不用太操心了,因为您房产管理人已有足够经验并了解法律规范。有疑问的话,咨询您的房管经理就可以了!

Crockers专业团队有着四十年的房产管理经验,定会帮您分忧。每一栋出租房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份责任与信任,Crockers对待客户的房产如同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精心呵护。我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回报每一位客户对我们团队的信赖。

我们会向阁下不断更新市场动向并给出合理建议,从而使您的投资利益回报最大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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